新车春节遭未成年点燃报废!家长无力赔偿,车主维权路何在?
春节期间,山东菏泽的邱先生遭遇了令人痛心的一幕:他刚提不到一个月的新车,竟被一名未成年人玩火点燃,最终化为废铁。这辆价值40多万元的比亚迪方程豹豹8顶配车型,从炫耀的资本瞬间变成了痛苦的回忆。
1月30日晚,邱先生将车停在小区门外,上楼用餐。然而,当他返回时,却发现自己的新车已被熊熊大火吞噬。现场只剩下被烧毁的车壳,连同车上的所有证件也化为乌有。据警方调查,事故起因是一名10岁左右的孩子在车辆附近点燃烟花,不慎引燃垃圾桶,最终波及车辆。尽管事故明确,但警方最终并未立案。
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,邱先生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中得知,由于事故不属于车辆自燃,且有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人,因此无法获得理赔。在与肇事孩子家长见面后,对方虽然承认事实,但表示无力赔偿。这让邱先生陷入了深深的无奈与困境。
邱先生表示,他正在与律师沟通,从公安部门调取相关调查材料,以便进一步与保险公司交涉。同时,他也在考虑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肇事孩子的家长。尽管事故中车辆本身并无质量问题,但这场由第三方引发的火灾却让他损失惨重。
针对此事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,由于涉事孩子年仅10岁,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,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。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。这意味着,肇事孩子的家长需向邱先生承担民事责任。
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的魏桢培律师也表示,若无证据表明监护人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,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对车辆所有人邱先生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的购置成本、合理的折旧损失以及因车辆损毁导致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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